一、总则
第一条 惠州学院后勤集团是惠州学院根据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学校后勤实体,是学院实施高校后勤企业化管理后设立的服务经营单位,其全部资产归学院所有。后勤集团经学院授权委托,对后勤集团所属资产行使经营权和管理权。
第二条 根据学院后勤改革方案提出的“事企分开、归口管理”的原则,后勤集团具体负责学院的后勤服务和校园经济的开发和经营管理。后勤集团将本着立足学校,逐步面向社会的服务经营宗旨,积极为学院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减轻学院的办学负担,为惠州学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 后勤集团责任
第三条 后勤集团对学院负责,实行学院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主管院长直接领导。
第四条 全面支持学院的建设发展,维护学院的经济利益,承担后勤集团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责任。
第五条 坚持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方向,保证学院后勤服务的正常运作,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价廉质优的后勤服务。
第六条 经营管理后勤集团的国有资产,开发校园经济,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产业发展政策。
第八条 接受学院财务处、资产处和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以服务学校师生员工为中心,同时积极开拓社会市场。
第十条 承担并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后勤集团的经营管理权限
第十一条 拥有后勤集团资产(学院界定资产)的经营管理权以及学院授权范围内其他经营管理权。
第十二条 负责全院教工住宅、学生宿舍及公共课室、文体场馆的物业管理,协助资产处进行教职工住房分配工作,承担住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向全院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用车的有偿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 负责招待所的经营管理,并根据学院要求,具体承担学院的接待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负责学校的房屋、公共道路、公共水电及生活设施的正常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负责学院校园绿化和环卫工作。
第十八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学院教学、科研、生活后勤的专项维修、改造和新项目开发工作。
第十九条 具体负责校园内商业网点的服务管理工作(含商铺租赁)。
第二十条 负责学院新生生活用品的购置与发放。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院资产处的规划和要求,具体负责学校一般设备的购置。
第二十二条 负责管理印刷厂及丰湖实业总公司。
第二十三条 负责校内所有后勤服务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经营。
第二十四条 在学院授权范围内进行后勤项目开发和项目合作。
第二十五条 负责对副总理(不含副总经理)以下职位的人事聘用。
第二十六条 行使后勤集团内部资产的调动管理权。
第二十七条 根据学院授权,后勤集团可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和经济效益情况,行使职员收入的分配权和经济奖惩权。
四、后勤集团总经理职权
第二十八条 集团实行学院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后勤集团的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并行使如下职权:
第二十九条 集团经营管理权和指挥权,主持后勤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院及后勤集团的有关决议。
第三十条 人事、分配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名权以及对内部员工的聘用、调配、职务晋升、工资分配、辞退、开除等权力)。
第三十一条 集团资产调配使用权。
第三十二条 依据有关规定及集团的管理制度对员工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三条 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学院授予的其他权力。
五、后勤集团的干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后勤集团的干部管理采用全员聘任制。人事档案管理采用“老人”老办法和“新人”新办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设岗,按岗聘任各级管理人员。被聘任管理人员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及有关福利待遇。
第三十七条 根据学院的授权,招聘有关的管理人员,经考核,择优聘任,并签订聘任合同书。
第三十八条 有权解聘严重违反后勤集团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者聘任合同的管理人员(正式在编的后勤人员交学校人才中心)。
第三十九条 对管理层职员实行企业化的岗位责任与经济目标管理,对考核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管理层职员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医疗保险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后勤集团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聘任职员的正常工作待遇。
第四十一条 后勤集团职员的聘用、解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国家《劳动法》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后勤集团的职工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后勤集团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国家《劳动法》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后勤集团自行招聘职工,经考核,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第四十四条 有权辞退严重违反后勤集团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者聘用合同的职工(正式在编的后勤人员交学校人才中心)。
第四十五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惠州市的有关规定,根据学院和后勤集团的具体情况确定标准,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随着后勤集团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后勤集团将逐步提高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六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医疗保险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后勤集团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