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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员工服务守则

2022年03月01日 12时00分00秒浏览次数:373设置

第一条 热爱学校,热爱后勤,维护后勤声誉,保护后勤利益,为后勤尽心尽责。

第二条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后勤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干净干事。

第三条 热爱本职,克尽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意识。

第四条 服务工作必须主动热情,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 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关心他人,礼貌待人。

第六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第七条 安全上岗、安全服务、安全生产。

第八条 节约服务成本,倡导节能减排。

第九条 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怠慢、顶撞或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利用管理职权和服务机会谋私,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和宴请;不准衣冠不整或酒醉后上岗;不准在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说闲话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条 做到“四个一样”,即对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对学生和教工一样周到;对师生的意见和领导的意见一样重视;没有监督和有监督的服务一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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