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1浏览次数:123

惠州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08-31 17:08:47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56029-0279采购品目:教学专用仪器预算金额: 4,826,530.00 元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振项目经办人:景超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学院的委托,对 惠州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56029-027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26,53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包组名称

预算金额(元)

01

惠州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基础实验室实验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

1,399,610.00

02

惠州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科研团队实验室实验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

3,426,920.00

合计(元)

4,826,530.00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4.供应商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一个包以上,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包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核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01日 至 2018年09月0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1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09211000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01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联系电话:0752-84848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齐老师联系电话:0752-2529337
(二)采购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联系人:梁鹏联系电话:029-88221133
传真:029-88218833邮编:710032
(三)采购人:惠州学院地址:广东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联系人:齐莹联系电话:0752-2529337
传真:0752-2529337邮编:51600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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