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职工:
根据《惠州学院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惠院发【2019】41号)及2019年第22期(总第418期)校长办公会议的有关决定,学校周转房的租金计收自2019年9月起按新的规定及租金标准执行。由于2019年10月份工资提前发放,故9月份周转房租金的差额部分将从11月份工资中补扣,请有关教职工知悉。
惠州学院周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各有关教职工:
根据《惠州学院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惠院发【2019】41号)及2019年第22期(总第418期)校长办公会议的有关决定,学校周转房的租金计收自2019年9月起按新的规定及租金标准执行。由于2019年10月份工资提前发放,故9月份周转房租金的差额部分将从11月份工资中补扣,请有关教职工知悉。
惠州学院周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