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交流中心客房部简介
惠州学院是广东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省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省第三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学术交流中心客房部是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的住宿接待配套服务单位。
二、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第251号令)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术交流中心客房部前台服务员1名。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学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做事认真细致,精通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操作使用、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沟通协调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获得英语四级证书、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证书;有行政管理或有酒店前台服务经验者优先。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
7.报考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证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惠州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客房部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到行政楼11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中午12点。
特别提示:
1.我校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等任何招聘费用,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2.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无效报名:①不按规定填写报名材料者;②内容填写不真实者;③资料提交不齐全者。
(二)资格初审
后勤管理处对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者,将通过惠州学院后勤管理处网页公布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具体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有:
1.《惠州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客房部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
5. 有职称者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其复印件。
6.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背后写上本人名字)。
对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初审、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提交后勤管理处处务会审议,决定拟聘用人员。
(六)考察、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后勤管理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按学生交流中心客房部相关岗位待遇执行,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且与在《惠州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客房部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若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有虚假情况的将予以辞退,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时与面试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本次招聘在惠州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2-2527832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大道46号
附件:惠州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客房部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
惠州学院
2023年11月10日